通知公告
現將《武漢市限上餐飲企業2023年春節開門營業補貼資金實施細則》印發你們,請對照要求開展2023年武漢市限上餐飲企業春節開門營業補貼資金的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于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向所在區商務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各區商務部門認真做好有關審核匯總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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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我市限上餐飲企業春節期間開門營業補貼資金(以下簡稱“補貼資金”)管理,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保障市場供應、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有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補貼資金是指《關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武政規[2023]5號)的要求,對限上餐飲企業春節期間(大年三十至初六)堅持開門營業的,按照經營面積分類給予財政補貼。
第二章資金支持范圍
第三條2023年春節期間(1月21日-1月27日,農歷除夕至大年初六)七日堅持開門營業,并于2023年3月初在“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填報統計數據的限額以上的社會餐飲企業(不含團餐).
第四條結合補貼資金保供應、促消費的整體目標及資金總額,此項資金支持范圍僅限開門營業經營面積3000平米以上餐飲企業。鼓勵各區結合實際對開門營業經營面積3000平米以下的(含3000平米)限上餐飲企業參照出合相應補貼政策
第三章資金兌現標準及所需資料
第五條根據企業開門營業面積分類給予補貼,大于3000平米且小于等于10000平米的餐飲企業補貼金額為2萬元,大于10000平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米的餐飲企業補貼金額為2.6萬元,大于20000平米的餐飲企業補貼金額為3萬元。
第六條本資金預算總額200萬元,市區財政各承擔50%若符合條件的資金總額超過200萬元,則所有企業補貼資金等比例下調。
第七條企業開門營業面積是指企業開門營業門點的實際經營面積,不含停車場、倉庫、中央廚房等非營業區域。對于餐飲企業兼營住宿業務的,開門營業面積不應當包括為了保障住宿業務而提供的客房面積、為住宿顧客提供的僅對內餐飲營業面積等。第八條連鎖經營或多品牌多門點經營的餐飲企業,經營面積為各開門營業門點經營面積總和,企業需提供所有開門營業門點的詳細信息(附件3)
第九條所需資料:
1、武漢市限上餐飲企業2023年春節開門營業補貼資金申報表(附件1);
2、企業1月21日-1月27日每日營業票據或開門營業現場內外景圖片及促銷資料公告等營業證明;
3、企業房產證或租房合同等營業面積證明:
4、企業開門營業門店詳細信息表(1家以上門點企業填報)5、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認為企業提供的開門營業證明材料不夠充分或真實性存疑的,可以要求補充提供資料。也可以通過實地抽查企業經營系統中營業流水或通過第三方平臺(美團、抖音等)抽查驗證。
第四章資金審核撥付
第十條項目申報。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于2023年3月20日前,分別向屬地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相關申報資料(包括電子版材料).
第十一條區級初審。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主要審核其申報材料是否屬實,于2023年3月31日前,匯總填報轄區限上餐飲企業2023年春節開門營業補貼申報匯總表(附件2),并出具正式文件報告,報市商務局(包括電子版材料)
第十二條市級復審。市商務局按照《市商務局關于印發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武商務[2020]80號)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并按要求進行公示。經會商會審、領導集體決策等規定程序,根據審核及公示結果,確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第十三條資金撥付。由市商務局商市財政局按照確定的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