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為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湖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重點產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重點產業創新發展試點示范工作指南>的通知》(鄂財產發〔2021〕88號)、《湖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省重點產業創新發展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鄂財產發〔2021〕89號)、《湖北省財政廳關于公布2021年度省重點產業創新發展試點示范園區名單的通知》(鄂財產發〔2021〕120號)等有關要求,現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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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政策實施總則
1.實施對象:在高新區注冊納稅、發展前景好、生產經營及財務管理規范的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相關企業,服務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相關企業的雙創載體、公共服務平臺、RC服務基地。
2.實施期限: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實施方式:政策分年度申報、事后補助,2000萬元支持資金用完即止(如年度測算補助資金超過2000萬元則按一定比例下調每項補助資金標準)。申報項目獲得區級及以上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4.《襄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高新區促進湖北省重點產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襄高管辦發〔2022〕4號)不再執行。
第二條公共服務平臺拓展服務范圍
1.公共服務平臺提升服務績效類獎補資金,對列入《湖北省科技廳關于2022—2023年度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績效獎勵的公示》的,給予科技企業孵化器一次性獎勵30萬元、眾創空間20萬元。(行業主管部門:科技局)
申報條件:被列入《湖北省科技廳關于2022—2023年度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績效獎勵的公示》之中的企業。
2.公共服務平臺為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提供RC支持類獎補,獎補標準為校園招聘活動每場5萬元、RC沙龍活動每場2萬元(此補貼和公共服務平臺所享受的其他活動補貼不能重復申請),公共服務平臺每推薦一名區外勞動者到轄區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就業并穩崗3個月以上的,給予普工每人500元、技工每人1000元、高層次RC每人3000元的獎勵。(行業主管部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申報條件:通過開展校園招聘、高層次RC沙龍、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為區域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輸送普工、技術RC、高層次RC的市級以上公共服務平臺(RC服務基地)。
3.公共服務平臺提供技術對接類獎補,每場活動給予5萬元補貼。(行業主管部門:科技局)
申報條件:組織區域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骨干企業聯合各高校院所開展“揭榜掛帥”、“卡脖子”技術攻關等領域產業論壇、科技成果轉化對接等活動的市級以上雙創載體、公共服務平臺。
4.對參加雙創大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中國”湖北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并獲獎的企業給予獎補,獎補標準為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行業主管部門:經濟貿易發展局、科技局)
申報條件:項目實施期內,參加雙創大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中國”湖北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并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
第三條企業建設創新平臺
1.核心企業建立湖北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補助50萬元。(行業主管部門:科技局)
申報條件:項目實施期內,襄陽高新區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產業企業建立并投入運營且符合湖北省科技廳新認定的湖北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
2.龍頭企業建立湖北省產業創新聯合體,一次性補助50萬元。(行業主管部門:科技局)
申報條件:項目實施期內,襄陽高新區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龍頭企業建立并投入運營且符合主管部門認定的湖北省產業創新聯合體。
3.骨干企業與高校合作建立省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省級中試基地、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在績效考評合格后,一次性給予補助10萬元。(行業主管部門:科技局)
申報條件:項目實施期內,襄陽高新區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與高校合作建立并投入運營且符合主管部門新認定的省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項目實施期內,襄陽高新區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的中試基地、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經省科技廳認定合格的單位。
第四條推動產業鏈和供應鏈要素集聚
1.支持產業能力共享類獎補資金,獎補標準為支持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檢測服務中心為其他企業提供檢測服務,按年檢測批次對服務企業提供補助。年檢測量達3000批次以上的給予20萬元補助,年檢測量在1000—3000批次的給予10萬元補助,年檢測量在1000批次以下的給予5萬元補助。(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局)
申報條件:為中小企業提供過檢驗檢測、技術研發、小試中試等開放共享服務的襄陽高新區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
2.支持企業采購近地配套企業產品獎補資金,獎補標準為按實際采購額的0.5%給予補貼,同一企業同一年度補貼資金不低于1萬元且不超過50萬元。(行業主管部門:經濟貿易發展局)
申報條件:將高新區中小微企業納入采購目錄的襄陽高新區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大型企業。(企業劃分參照《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中相關標準)
第五條推動企業培優升級有關政策
支持企業提質培優類獎補資金,獎補標準為項目實施期內,對首次獲批省級以上專精特新、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兩化融合、上云標桿、智能制造、工業設計中心、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等試點示范的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分別給予國家級50萬元、省級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行業主管部門:經濟貿易發展局)
申報條件:首次獲批省級以上專精特新、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兩化融合、上云標桿、智能制造、工業設計中心、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等試點示范的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企業。
第六條上述條款兌現申報通知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發布,政策實施對象選取符合條件的項目向行業主管部門申報,由行業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同時向區財政局提出撥付申請,區財政局撥付獎勵資金,辦理結果向市財政局備案。
第七條財政局會同經濟貿易發展局、科技局等部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開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八條對檢查發現的申報單位以虛假資料申報財政專項資金、騙取財政資金等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九條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對項目資金開展績效評價,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本細則由財政局會同經濟貿易發展局、科技局等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