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
海南省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海口市、三亞市、三沙市、儋州市)請各企業單位關注以下內容,希望您的企業更好的發展。小編現將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程序總結如下,希望對你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以微信掃碼或電話(18715034835)咨詢:
八大領域: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二、認定條件
(一)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認定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三、認定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每年開展兩至三批。(企業當年只能申報一次。)
第一批約:五月中旬至六月中旬
第二批約:八月初至九月中旬
第三批約:十月中旬
(具體時間以各地區政策文件為準)
四、政策支持
(一)稅收優惠減免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率為15%。
(二)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
通過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國家、省、市各級給予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40萬左右,各地區有差異);高新技術企業也是眾多政策性如資金扶持、貸款等參評條件之一。
(三)國家級企業榮譽
高企是最容易通過自身努力獲取的國家級的資質榮譽,影響力與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屬于同一量級。
(四)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產品及服務是公司標簽,但高企給予產品的背書將極大地提升品牌形象,無論是廣告宣傳還是產品招投標工程,都將有非常大的幫助。
(五)優先推薦
政府優先推薦政策項目申報,以及高新技術企業專項的項目申報。
(六)融資估值增加、上市
在企業整體實力的評估中,高新技術企業是企業綜合實力的體現。
高新技術企業是企業上市的基礎條件和重要考核指標。
(七)用地政策
新技術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按調整后稅額標準的50%執行。
五、獎補標準
海南省
獎勵:
1、研發投入不高于200萬元人民幣
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給予獎勵,每年額度為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30%,規模以上企業(納入省統計局一套表網報平臺企業)不高于200萬元人民幣,其他企業不高于100萬元人民幣;研發經費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為準。
2、整體遷入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完成遷入注冊后12個月的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投入等給予獎勵,額度為企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5%或研發投入1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政策:《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瓊府〔2020〕50號
海口市
獎勵:
1、首次認定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積極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海口市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再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2、新入庫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發展獎勵
經企業申請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新入庫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發展獎勵。培育期為3年,培育期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自動出庫;3年期滿后,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調整出庫,且不再受理入庫申請。
3、整體遷入給予50萬元獎勵
省外整體遷入海口市的高新技術企業,符合自貿港產業發展方向且具有一定規模和成長性,經省科技廳確認并承諾10年內不遷出海口市,給予50萬元獎勵。
落戶海口市重點產業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年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補助,3年累計房租補貼不超過10萬元,企業不得重復享受園區相關房租補貼政策。
4、在滬深證上市給予1500萬元獎勵
在海口市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含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市級財政給予1500萬元獎勵,具體按海口市政府印發的《海口市促進金融業發展若干措施》(海府規〔2019〕3號)規定執行。
在海口市轄區以外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將注冊地、納稅地遷入海口市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0萬元獎勵。本條與第七條不重復執行。
政策:《海口市關于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海府規〔2020〕9號
三亞市
獎勵:
1、研發投入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鼓勵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根據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經費數額,對企業給予資金獎勵。獎勵額度按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數額30%給予補助,不超過該企業上一年度對三亞形成的地方財力貢獻(不含契稅、土地增值稅及與房地產相關的財力),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首次認定給予10萬元獎勵
首次被認定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市級高新技術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一次性40萬元獎勵。
3、已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被納入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
直接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含已被認定或重新被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于省外整體遷入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3、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培育和引進高新技術企業
根據上一年度服務、培育和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按5萬元/家的標準,給予科技服務機構、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一次性獎勵;企業自行申報成功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政策:《三亞市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及扶持辦法》三府規〔2020〕1號
瓊海市
獎勵:
1、引進獎勵。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認定有效期內將注冊地遷入本市且遷入后年產值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整體遷入我市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其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且投產后3年內銷售收入總額超過1億元,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部分遷入或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具有獨立法人且年產值達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于貢獻特別突出的可采用“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
2、培育扶持。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培育期3年。進入培育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省外高新技術企業在我市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直接入庫扶持。
3、認定支持。
對于首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的研發資金補貼,再次通過認定的給予10萬元的研發資金補貼。認定為省高新技術產品的在獲得省級補(20萬元)的基礎上,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研發資金補貼,同一企業市級財政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用于企業技術攻關、新產品研發和標準研制,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4、上市或掛牌扶持
上市或掛牌扶持。經認定的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市場完成上市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在“新三板”市場完成掛牌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政策:《瓊海市引進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二十條優惠措施(試行)》瓊海黨辦〔2020〕13號
澄邁縣
獎勵: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我縣范圍內注冊登記的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增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除享受省級政策扶持資金外,縣級財政再給予30萬元一次性研發資金獎勵。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期滿后再次申請通過的,給予10萬元的研發資金獎勵。
2、大力引進高新技術企業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認定有效期內將注冊地從省外遷入澄邁,且簽署三年內不遷出我縣承諾書的,給予30萬元獎勵;遷入我縣滿一年后縣級年稅收達2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企業再獎勵20萬元。
3、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對進入培育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培育期為三年,培育期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自動出庫;三年期滿后,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調整出庫,且不再受理入庫申請。
政策:《澄邁縣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八條政策措施)澄辦發〔2020〕41號
文昌市
獎勵:
1、企業研發經費
按規定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對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給予獎勵,每年額度為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10%,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其他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非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研發經費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為準。
2、獎勵新增高新技術企業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獎勵20萬元人民幣。對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人民幣。
3、獎勵引進高新技術企業
大力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對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完成遷入注冊后12個月的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投入等給予獎勵,額度為企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5%或研發投入10%,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
政策:《文昌市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的若干措施》文府規〔2020〕343號)
陵水黎族自治縣
獎勵:
1、高新技術企業引進獎勵
省內外高新技術企業在資質有效期內(帶資質)遷入我縣,按規模以下企業50萬元/家、規模以上企業采取“一企一議”的方式給予不超過300萬元/家的一次性補貼。
2、研發投入
注冊在陵水縣的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年根據高新技術企業年度研發實際投入和培育期內企業規模的成長,給予研發投入的50%,且不超過50萬元的研發資金補貼。
政策:《陵水黎族自治縣互聯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陵府辦〔2019〕80號
五指山市
獎勵:
1、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獎勵制度。
對列入全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范圍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未列入全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范圍當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每個企業只能享受一次。對新認定的國家HJJH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通過復審或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政策:《五指山市科技創新知識產權獎勵辦法(試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獎勵:
1、認定支持。
對于首次和再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 業,給予30萬元獎勵,同一家企業獎勵不超過2次(含2次)。
2、入庫培育扶持。
對于當年申報進入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對于當年首次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
3、引進支持。
高新技術企業在認定有效期內將注冊地 遷入本縣且遷入后年產值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部分遷入或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在我縣設立分支機構,具有獨立法人且年產值達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于貢獻特別突出的可采用“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
4、研發經費支持。
高新技術企業用于自主研發的R&D經費(研究和試驗發展),按國家統計口徑年度投入超過100萬元的,經核定后按實際投入的10%給予研發資金支持,每一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期限3年。
政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科技創新獎勵辦法(試行)》保府辦規〔2020〕3號
其實,除了海南省各市縣對高新技術企業有獎勵外,各大園區也有相應的鼓勵,比如:
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獎勵:原省市基礎上,50-100萬;洋浦區:最高一次性100萬;海口東江新區:10-300萬等。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海南省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內容,如遇申報、材料、部分條件不符合、缺少知識產權等問題,可以咨詢小編,我們提供問題咨詢、輔助申報、代理申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