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為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知識產權的運用和保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根據《鹽城市人民政府專利獎獎勵辦法》,我市正式啟動2021年度鹽城市人民政府專利獎申報工作。劃重點:
一、獎項設置
本屆市人民政府專利獎設市專利金獎、銀獎兩個獎項;其中市專利金獎不超過10項,銀獎不超過20項。
二、申報方式
市專利獎采取推薦方式申報。推薦單位為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省屬駐鹽單位,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經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認定的具備推薦資格的其他單位。
三、申報條件
凡是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且第一專利權人地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本屆市專利獎評選:
1.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評價報告);
2.專利權有效,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
3.專利已實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4.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
5.原則上為近5年授權的專利(即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授權的專利);
6.相同專利權人參評項目不超過2項;專利權人是高校的,參評項目不超過3項;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參評項目總數不超過4項。
四、注意事項
1.下列專利不得申報市專利獎:
(1)已獲得市專利獎、省專利項目獎和中國專利獎的;
(2)已推薦參評第23屆中國專利獎的。
2. 一項專利作為一個項目申報,不得將多項專利組合申報。
3.申報項目受理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6日。